园区各企业:
为贯彻落实《徐汇区“十一五”科学技术发展规划》及《徐汇区贯彻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(2006-2020)若干配套政策的实施意见》的有关精神和要求,加速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,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和发展环境,计划对2009年度科技企业创新活动的管理费用进行补贴。有关申报事项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和要求
1.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,并工商和税务注册在徐汇区内。
2.申报单位须有良好的诚信记录,财务和税务状况正常。(非代征税企业)
3.若申报企业为企业,则其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,企业须有完整的技术创新活动管理体系,且上年度的财报总收入不高于3000万元;若申报单位为科技园区、孵化器管理机构,或者区域创新体系服务机构,则具有完善的服务机制管理办法和管理规章,具有面对行业或产业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,且提供的须为公共服务。
4.申报补贴的科技创新活动管理费用发生在2009年度,且已经入帐。
二、补贴类型和范围
(一)企业和项目资质认定费用(A类)
补贴类型:
(A1)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
补贴范围:
认定申报第三方咨询费用
补贴条件:
1.2009年度内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;
2.申报补贴企业为2007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。
(二)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费用(B类)
补贴类型:
(B1)国家和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
(B2)国家和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
(B3)中小型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基(资)金项目
补贴范围:
项目申报第三方咨询费用
补贴条件:
1.申报补贴的项目须为2009年度内申请;
2.申报B3项补贴的项目,须为未得到立项的项目;
3.申报补贴的费用仅包括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直接咨询服务的费用,不包括咨询公司或中介机构对项目立项支持资金进行提成的费用。
(三)参展费用(C类)
补贴类型:
(C1)在国内参加的专业或行业会展
补贴范围:
参加展会直接费用(若科技园区、孵化器管理机构申报此项补贴,则补贴范围为本机构组织所服务企业组团参展形成的直接费用)
补贴条件:
1.申报补贴的费用只包括展位租用费;
2.展会须为国内部级以上单位或国家级的行业协会主办;
(四)产业公共功能建设费用(D类)
补贴类型:
(D1)产业公共服务补贴
补贴范围:
第三方的咨询、服务费用
补贴条件:
申报补贴的费用须为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,实施与区域创新体系功能建设相关的公共服务所形成的支出;
三、申报方式与申报材料
凡符合本补贴计划要求的单位,需书面填写《2009年度科技企业创新活动管理费用补贴申请表》,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。《2009年度科技企业创新活动管理费用补贴申请表》及其附件材料须装订成册(须采用胶状或订装方式,附件材料须编页),书面一式两份提交至徐汇区科委,材料文本须需清晰可辨。同时,请将申请表电子数据发至linlei@xh.sh.cn。
附件材料(须加盖企业公章)包括:1.咨询费用发票(或行政事业收费发票、会展服务发票等)的复印件。2.咨询服务合同(或会展服务合同等)的复印件。3.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机构合法设立证照的复印件。4.企业或单位上年度财务损益表。
四、受理时间
自通知之日起,到2009年11月20日接受申报
五、受理地点
徐汇区科委(南丹东路60号205室)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林磊
联系电话:64382886、64681058-2091
电子邮件:linlei@xh.sh.cn
上海交大科技园有限公司
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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